各区(县、市)国动办、住建局,功能园区建交局:
现将《宁波市人防工程维护维修施工质量验收指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波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5年11月14日
宁波市人防工程维护维修施工质量验收指引(试行)
为规范宁波市人防工程维护维修施工质量验收工作,形成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全量排查、全面整治、全程闭环的全流程管理体系,保持人民防空工程良好状态,根据《人民防空工程质量验收与评价标准》(RFJ01-2015)、《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技术标准》(DBJ33/T1309-2023)等规定,结合宁波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引。
一、验收内容
主要涵盖土建、孔口防护、通风、给水排水、电气等5个分部工程,共分为工程渗漏水、整体面层、防护门、过滤吸收器等17个分项工程;具体项目施工可按照维护维修工作实际,调整验收内容。
二、验收组织
(一)检验批划分:施工单位应根据验收要点(附件1)进行检验批划分。
(二)进场检验:施工单位应对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进行进场检验及复验,需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并经监理单位复核确认。
(三)检验批检验: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进行检查,出具检验结果,形成附件2。
(四)隐蔽工程验收:监理单位组织混凝土结构、防水、水电预埋等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出具核查意见。
(五)分项工程验收: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结果,形成附件3。
(六)分部工程验收:监理单位组织施工、设计单位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结果,形成附件4。
(七)单位工程验收:工程完工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由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责任单位组织监理、施工、设计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意见,形成附件5、6。人防工程主管部门加强单位工程验收监管,验收监管比例不少于应验收工程数的30%,并形成附件7。
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责任单位包括建设单位、工程产权单位、隶属单位等。监理单位允许据实委托,可由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单位履行相应职责,包括实际管理的物业公司、社会组织等。
三、验收标准
(一)进场检验:进场作业人员需持有效证件,如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焊工等)、职业资格证;材料备件需提供合格证明文件,如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等。
(二)检验批检验:主控项目均检查合格、一般项目80%及以上的检查点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且其他检查点无严重缺陷。
(三)隐蔽工程验收:所含隐蔽工程质量均验收合格且记录完整;
(四)分项工程验收:所含检验批质量均验收合格且记录完整。
(五)分部工程验收:所含分项工程质量均验收合格、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六)单位工程验收:所含分部工程质量均验收合格、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四、验收管理
(一)文中未明确列项的施工组织、验收内容、验收标准和验收表单,参照《人民防空工程质量验收与评价标准》(RFJ01-2015)和《宁波市工程建设项目统一用表》执行。
(二)维护维修各项工作均应纳入验收内容,验收时出现其他不符合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要求的,应当立行整改,统一组织验收。
(三)工程验收合格后,维护管理责任单位应将维护维修过程中形成的施工资料、设计资料、监理资料、验收资料、维修项目清单及造价等统一归档留存。
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责任单位在组织验收过程中可委托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或组织相关专家验收出具合格意见作为验收依据。
本指引不适用于指挥工程。
附件:1.人防工程维护维修施工质量验收要点
2.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3.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4.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5.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6.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7.人防工程维护维修施工质量验收检查记录
人防工程维护维修施工质量验收要点 | ||||||
分部工程 | 分项工程 | 检验批 | 主控项目 | 检查方式 | 一般项目 | 检查方式 |
一、土建工程 | 1.1工程渗漏水维护维修 | 每1个防护单元为1个检验批 | 1.1.1工程渗漏水维护维修所用材料应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的要求;维修后应不允许渗漏水及明显湿渍 | 观察,检验试验报告 | 1.1.2防水混凝土应表面平整,无露筋、蜂窝、裂缝等缺陷 | 观察检查 |
1.1.3水泥砂浆、涂料防水层应粘结牢固,表面平整、密实;无空鼓、裂纹、流淌、折皱等缺陷 | ||||||
1.1.4人防工程围护结构的底板、墙板、顶板等渗漏处应封堵严实,表面与周围环境一致,无明显差异等 | ||||||
1.2整体面层维护维修 | 每1个防护单元为1个检验批 | 1.2.1各种面层的材质、厚度、强度(配合比)和密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 观察 | 1.2.2面层与下一层应结合牢固,且无空鼓和开裂 | 观察和用小锤轻击检查 | |
1.2.3面层铺设或维修后,工程表面质量应符合表面洁净,色泽一致,无裂纹、脱皮、空鼓等缺陷 | 观察,小锤轻击检查,泼水检查 | |||||
1.2.4集水井、地漏等周边表面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无倒泛水、积水现象 | ||||||
1.3标识标牌 | 每1个防护单元为1个检验批 | 1.3.1标识标牌安装,不应破坏人防工程防护设施,降低工程防护能力;喷涂标识,不应覆盖其他标识;标识标牌的制作样式、尺寸及材质,安装位置、数量,标注的内容要素信息等应符合标准要求 | 尺量,观察检查 | 1.3.2标识标牌应安装牢固,无倾斜、破损、变形、变色、遮挡等现象;标牌表面应清洁,字迹清晰;标识图案、文字、位置及颜色应正确清晰,表面洁净 | 观察检查 | |
二、孔口防护工程 | 2.1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维护维修 | 每1樘为1个检验批 | 2.1.1零部件应齐全、无损坏;门扇开关轻便,闭锁启闭灵活 | 观察和手扳检查 | 2.1.5闭锁开关应标志正确、醒目,设备铭牌要素齐全、粘贴牢固;门扇支撑件配套、完好 | 观察检查 |
2.1.2钢筋混凝土门扇严禁有贯通裂缝、孔洞和露筋;门扇无影响防护密闭功能的变形 | 观察、灯光检查 | |||||
2.1.3门扇关闭时密闭(有平战转换任务的除外);密闭胶条应安装牢固、平整,胶条接头符合要求;胶条弹性好,无老化、龟裂现象 | 观察、启闭检查 | 2.1.6传动机构、转动部件润滑良好 | ||||
2.1.4门框、门扇等金属件锈斑应打磨干净,防锈漆、面漆涂刷均匀一致、附着牢固,漆面无流坠、漏刷、气泡、混色等缺陷,漆膜厚度符合要求 | 观察、灯光检查 | |||||
2.2防爆波活门维护维修 | 每1樘为1个检验批 | 2.2.1零部件应齐全,无损坏 | 观察检查 | 2.2.4闭锁开关标志应正确、醒目,设备铭牌要素齐全、粘贴牢固;转动部件应润滑良好;胶板、胶垫涂滑石粉保护 | 观察检查 | |
2.2.2悬板启闭灵活,悬板关闭时与底座板贴合严密,松开后能自动复位;胶板、胶垫无老化、龟裂、变形、刷漆等现象 | 观察,启闭检查 | |||||
2.2.3门扇、门框等金属件锈斑应打磨干净;防锈漆、面漆涂刷均匀一致、附着牢固,漆面无流坠、漏刷、气泡、混色等缺陷;漆膜厚度符合要求 | 观察、灯光检查 | |||||
2.3防爆超压排气活门维护维修 | 每1组为1个检验批 | 2.3.1防爆超压排气活门开启方向必须朝向排风方向;平衡锤连杆应与穿墙管法兰平行,平衡锤垂直向下 | 观察检查 | 2.3.4设备铭牌应要素齐全、粘贴牢固;转动部位应润滑良好;活门内外、橡胶密封圈、活盘等应洁净、干燥 | 观察检查 | |
2.3.2防爆超压排气活门在设计超压下应能自动开启,关闭后与风管法兰和无缝橡胶密封圈贴合严密;活门零部件应齐全、无损坏,橡胶密封圈无老化、龟裂;活盘等开关灵活、无卡阻 | 观察,手扳检查 | |||||
2.3.3金属件锈斑打磨干净,防锈漆、面漆涂刷均匀一致、附着牢固,漆面无流坠、漏刷、气泡、混色等缺陷,漆膜厚度符合要求 | 观察,灯光检查 | |||||
2.4密闭穿墙管维护维修 | 每1个防护单元为1个检验批 | 2.4.1密闭穿墙管埋设牢固无松动,外观完好;端部已套丝的穿墙管,密封盖帽齐全 | 观察检查 | 2.4.2套管、穿墙管无渗漏;套管、穿墙管及附件无锈蚀或锈点较少 | 观察检查 | |
2.5平战转换封堵构件维护维修 | 每1个防护单元为1个检验批 | 2.5.1封堵板应完好、无缺损,配套零部件齐全完整;门槛槽、螺栓孔等应无变形、缺损 | 观察检查 | 2.5.3铭牌应要素齐全、粘贴牢固,螺栓孔涂黄油保护;钢结构构件表面应无明显凹面和损伤;存储封堵板及配套零部件的环境应良好,堆放有序。 | 观察检查 | |
2.5.2门框、门槛等金属件锈斑应打磨干净,防锈漆、面漆涂刷均匀一致、附着牢固,漆面无流坠、漏刷、气泡、混色等缺陷,漆膜厚度符合要求 | 观察,灯光检查 | 2.5.4检查平战转换封堵构件是否列入平战转换,如已列入则该分项工程为合格 | 对照设计图纸和平战转换方案检查 | |||
三、通风工程 | 3.1风管及部件维护维修 | 每1个防护单元为1个检验批 | 3.1.1风管、密闭阀门及部件应齐全、完好,连接紧密;无破损、开裂、漏风现象,密闭性能符合要求。 | 观察检查 | 3.1.3活动部件应润滑良好,启闭灵活,松紧适度,转动无卡阻、碰撞现象 | 操作检查 |
3.1.2风管支、吊架等金属件固定牢固,间距符合规范要求;支吊架无变形、无较大锈蚀;除锈涂漆色泽均匀,无漏涂。 | 观察检查 | 3.1.4风管表面网格布应粘接牢固,光滑平整,无破损、开裂现象;风管及部件应清洁、干燥;风向、开关方向等标识清晰、正确 | 观察检查 | |||
3.2油网滤尘器维护维修 | 每1组为1个检验批 | 3.2.1对每块滤尘器作加固处理;安装时,滤尘器要平正,进出风方向应正确;框架应平整,固定牢固,滤尘器与框架贴合严密 | 观察检查 | 3.2.3支架、加固扁铁等金属件应面漆完整,无锈蚀 | 观察检查 | |
3.2.4油网滤尘器,其型号、规格、额定风量等必须符合原设计要求 | 对照设计图纸检查 | |||||
3.2.2过滤丝网局部生锈、积尘过多或脏污的,需拆下清洗、浸油,并重新安装,确保气流通畅;严重锈蚀、或清除积尘后破损的,应更换油网滤尘器 | 观察检查 | 3.2.5设备与管路连接应不漏气,固定支架平正、稳定 | 观察检查 | |||
3.3过滤吸收器维护维修 | 每1组为1个检验批 | 3.3.1过滤吸收器的配件齐全、完好,摆放平正、有序;连接橡胶短管无老化现象;过滤吸收器未超过使用年限 | 观察检查 | 3.3.3检查过滤吸收器是否列入平战转换,如已列入则该分项工程为合格 | 对照设计图纸和平战转换方案检查 | |
3.3.2过滤吸收器,其型号、规格、额定风量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 观察检查 | 3.3.4过滤吸收器及支架应面漆完整,无锈蚀。过滤吸收器及支架应清洁、干燥;产品标识齐全、清晰 | 观察检查 | |||
3.4通风机维护维修 | 每1个风机为1个检验批 | 3.4.1更换的通风机,与配用电动机的型号、规格、叶轮转向,安装法兰孔距等必须符合设计及原设备相关要求 | 对照设计图纸检查 | 3.4.3风机应表面清洁;铭牌、编号、进出风方向等标识清晰、正确;风机及支、吊架等无锈蚀;面漆涂刷均匀、附着牢固,无漏刷、气泡、混色等缺陷 | 观察检查 | |
3.4.2风机更换或维护维修后,应进行不少于2h 的运转检查;试运行时,进、排风正常,无异常声响 | 检查试运行记录或实际运行检查 | 3.4.4风机转动部件应润滑良好,转动灵活;电动脚踏两用风机及配件齐全、保养到位 | 观察和操作检查 | |||
3.4.5风机与基座、风管、电动机等连接紧固,密闭不漏风;软接段无老化、破损、漏风等现象;电气控制系统功能完好,运行正常,指示正确 | 观察和测试检查 | |||||
四、给水排水工程 | 4.1给排水管道维护维修 | 每1个防护单元为1个检验批 | 4.1.1人防工程内有给排水接口,并装有配套的防护闸阀 | 观察检查 | 4.1.3防护闸阀、水龙头等配件质量合格,安装位置、进出口方向正确,朝向合理;维护维修后,阀门启闭灵活,无渗漏 | 手扳检查 |
4.1.2管道、防护闸阀及其各种支架、吊架、托架等应齐全完好,连接牢固;管道不渗漏 | 观察检查 | 4.1.4管道、管件、防护闸阀、堵头、支架等金属件应无锈蚀,面漆附着牢固,无流坠、漏刷、等缺陷;管道及附属设施应表面清洁、无杂物;管道类型、流向,阀门开关方向等标识正确、清晰 | 观察检查 | |||
4.2水泵及集水井维护维修 | 每1个防护单元为1个检验批 | 4.2.1水泵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尺寸、安装孔位、进出水接口等必须与原设备相一致 | 观察和尺量检查 | 4.2.3水泵能正常启停,抽排水合格;刷漆部位涂刷均匀、附着良好,无脱皮、起泡和漏涂现象 | 观察检查 | |
4.2.2水泵应电气控制可靠;运转时仪表指示准确,水泵的性能、噪音等符合要求 | 现场操作和测量检查 | 4.2.4集水井内无杂物,盖板安装平整、安全可靠,严重锈蚀的应更换 | 观察检查 | |||
4.3防爆地漏维护维修 | 每1个防护单元为1个检验批 | 4.3.1防爆地漏安装高度应低于周围地面5mm~10mm,并有1%的坡度坡向地漏;防爆地漏平时处于开启状态位,战时处于密闭状态位;更换的防爆地漏为不锈钢材质; | 观察检查 | 4.3.3防爆地漏应内外清洁、无杂物;金属件无锈蚀 | 观察检查 | |
4.3.2防爆地漏配件齐全完好,转动灵活;开启时排水效果好 | 试水试验和观察检查 | |||||
五、电气工程 | 5.1动力照明配电箱(柜)维护维修 | 每1个为1个检验批 | 5.1.1控制开关及保护装置动作灵活、运行正常,闭锁装置动作准确、可靠;主开关的辅助开关切换动作与主开关动作一致 | 观察检查 | 5.1.3柜、箱检查符合:器件应标明被控设备编号、名称或操作位置,柜、箱相互间,及与接地线等连接可靠、牢固 | 观察检查 |
5.1.2三种通风方式信号装置配件齐全,仪表、指示灯显示正常,内部线路整齐、连接紧密,控制可靠,运行良好;控制箱安装牢固;灯箱和呼叫按钮安装牢固、运行正常 | 5.1.4柜、箱等应无锈蚀;漆面完整,无漏刷、气泡、混色等缺陷;内外清洁、干燥;设备铭牌、编号等标识清晰、正确 | |||||
5.2照明灯具维护维修 | 每1个防护单元为1个检验批 | 5.2.1灯具及配件齐全,固定牢固,工作正常,照度符合要求 | 观察检查 | 5.2.2更换的灯具,建议以节能灯具为主;尽量与原规格型号相一致;灯具及配件内外清洁,无积尘、杂物 | 观察检查 | |
附件2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编 号 :
单位工程名称 | 分部工程名称 | 分项工程名称 | |||||||||
施工单位 | 项目负责人 | 检验批部位 | |||||||||
分包单位 | 分包单位项目 负责人 | ||||||||||
主 控 项 目 | 验收项目 | 验收要点 | 实际检验数量 | 检查记录 | 检查 结果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一般 项 目 | 1 | ||||||||||
2 | |||||||||||
3 | |||||||||||
4 | |||||||||||
施工单位 检査结果 |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 ||||||||||
监理单位 验收结论 |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 ||||||||||
附件3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编号:
单位工程名称 | ||||||||
分部工程名称 | 检验批数量 | |||||||
施工单位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分包单位 | 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 | 分包内容 | ||||||
序号 | 检验批名称 | 部位/区段 | 施工单位检查结果 | 监理单位验收结论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
13 | ||||||||
14 | ||||||||
15 | ||||||||
施工单位 检査结果 | 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 |||||||
监理单位 验收结论 |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 |||||||
附件4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编 号 :
单位工程名称 | 分项工程数量 | ||||||||
施工单位 | 项目负责人 | 技术(质量)负责人 | |||||||
分包单位 | 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 | 分包内容 | |||||||
序号 | 分项工程名称 | 检验批数量 | 施工单位检査结果 | 监理单位验收结论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质量控制资料 | |||||||||
综合验收结论 | |||||||||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 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 |||||||
附件5
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 | 建筑面积(m2) | ||||||||
施工单位 | 技术负责人 | 开工日期 |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完工日期 | |||||||
序号 | 项目 | 验收记录 | 验收结论 | ||||||
1 | 分部工程验收 | 共 分部,经查符合标准及设计规 定 分部 | |||||||
2 | 质量控制资料核查 | 共 项,经核查符合规定 项 | |||||||
3 | 综合验收结论 | ||||||||
参 加 验 收 单 位 | 维管责任单位 | 监理单位 | 施工单位 | 设计单位 | |||||
(公章)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 (公章) 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 (公章)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 (公章)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 ||||||
附件6
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工程名称 | 施工单位 | ||||||
序号 | 项 目 | 资料名称 | 施工单位 | 监理单位 | |||
核查意见 | 核查人 | 核查意见 | 核查人 | ||||
1 |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 | 施工企业资质证书 | |||||
2 | 主要专业工种操作岗位证书 | ||||||
3 |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及审批 | ||||||
1 | 土建 工程 | 材料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 |||||
2 | 施工试验报告及检测报告 | ||||||
3 | 隐蔽工程验收表 | ||||||
4 | 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 ||||||
1 | 孔口 防护 | 材料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 |||||
2 | 防护门防密门密闭门使用性能检测记录 | ||||||
3 | 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 ||||||
1 | 给水 排水 | 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 |||||
2 | 管道、设备严密性试验记录 | ||||||
3 | 隐蔽工程验收表 | ||||||
4 | 地漏试水记录 | ||||||
5 | 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 ||||||
1 | 通风 工程 | 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 |||||
2 | 通风系统测试记录 | ||||||
3 | 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 ||||||
1 | 电气 工程 | 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 |||||
2 | 设备调试记录 | ||||||
3 | 隐蔽工程验收表 | ||||||
4 | 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 ||||||
结论: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 年月 日 年 月 日 | |||||||
附件7
人防工程维护维修施工质量验收检查记录
人防工程主管部门:—————— 检查时间:——————
工程名称: | 建筑面积: | ||
维管责任单位 | 施工单位 | ||
监理单位 | 设计单位 | ||
检查内容 | 检查情况 | ||
验收组织程序 | |||
技术资料抽查情况 | |||
维护维修情况 | |||
检查意见 | 经办人: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