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利用“5.12”、“9.18”警报试鸣以及全民国防教育日等时间节点,大力向社会宣传国防动员以及人民防空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2.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等执法监管活动,面向重点普法对象开展人防政策法规宣传教育。
3.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管理办法》《宁波市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宁波市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4.组织开展边海防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加大海防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力度。